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8月14日金溪讯(龚进昌 周建) 修电脑因价格差距而引发拉扯,在拉扯中打伤人,8月14日在金溪县公安局秀谷派出所的调解下达成由打伤人当场赔偿1000元给受害人的协议后,才使该起因修电脑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得于调解解决。

  8月12日上午,家住金溪县秀谷镇的妇女李某送笔记本电脑到金溪县城电脑维修部王某修理,因双方在讲好四十元修理费存有包修和部分检修差矩而引发争吵上升至双方拉扯。在拉扯中,王在李背上猛打了一下,而王回手一拳打在李的左脸上造成口角出血和左脸红肿,在花去医药费1000元后,李某在8月14日上午来到金溪县公安局秀谷派出所报警,要求打人者赔钱。接警后,民警将王传唤到秀谷派出接受调查。

  在双方叙说和李的脸伤面前王承认打伤李的事实,民警在查明上述事实后,当面指出双方在修理电脑过程中因修理费存有争议而引发争吵的行为双方存有过错,指出王在拉扯中将李脸打伤的行为给予严厉批评的同时做双方调解工作,在做通王同意赔钱李愿意接受的基础上由民警主持,达成上述由王当场赔钱协议后,才使该起因修电脑引发的伤人事件得于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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