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日,蒙自市兴盛路的房东张女士很忙,她忙着四处咨询安装监控摄像头哪家好。
    “年底了,为了做好防盗,我们家决定在大门内加装一个摄像头。”张女士说,在他们家租房子住的人很多都是有电动车和摩托车的,安装监控摄像头为的就是能震慑小偷。
    但张女士也有担忧,不知道在自家周围安装监控摄像头是否违法?
    邻居:总觉得有双眼睛盯着自己
    1月13日上午,记者来到张女士所住的巷子时看到,这一路上很多户人家都安装了监控摄像头。
    “各位住户注意了,为了保护大家的财产安全,我又在大门内加装了监控摄像头,也请大家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还在门外就听到张女士在对住户喊话。
    张女士在家门口安装了一个监控摄像头,门内也新安装了一个。门外面的那个摄像头对着大门锁的位置,只要有人开门进出都能看到是谁。门内的那个摄像头安装在正对大门口墙上的右上方,可以看到院内的全景。
    在这个时候,邻居租客吴女士也来到了这里。一上来就说:“她们家门口安装的那个监控摄像头让我觉得很不自在,自己每天路过此处的时间、方式、同行者、走路的模样等等,都被录下且一窥无遗。”
    原来因为这件事情,张女士和吴女士已经争吵过好几次了,吴女士觉得不合理,每次一见到张女士,她都要提出“抗议”。
    “吴女士你多虑了,监视范围我们是请安装师傅调好的。”张女士说,根本就监视不到其他人,除非那人来到了她家大门口。
    随即张女士带记者到了卧室并指着显示屏说:“你看看我的摄像头监控的都是什么地方。”
    记者注意到,显示屏的两组画面,分别是她们家的大院和大门。只有出现在这个范围内的人,才会被拍到。
    房东:价格低廉又有“保安”作用
    “看到邻居家都安装了,自己也想安装监控摄像头。”张女士的邻居黄翠说,张女士家是前几天安装的,她询问张女士后自己也去买来安装了,目的是为了震慑小偷,保留必要的线索和证据。
    “以前我半夜都要起来三四次巡夜,看看院内的情况。”张女士说,现在安心多了,虽然还是会起来看,但是频率少了,也不用下楼看了。
    “我在张女士家住了一年多了,从来没有听哪个人说东西被偷的。”住户杨梅说,她以前住的地方没有安装摄像头,也因此丢失了一辆电摩托,后来搬过来住后又买了一辆,至今一年多了。
    “现在的监控设备几百元就能搞定,还可以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黄翠说,现在的监控器是一种简易的摄录一体影像机,内有存储卡,只要定期将卡取出来拷贝在电脑上就行了。
    据了解,目前监控设备的价格确实比较便宜,二三百元的设备都有,而且录像的效果也比较不错。
    “摄录一体,安装和使用都很方便。”黄翠说,她向商家了解过,就算要求比较高的高清设备,目前也不过上千元,很多邻居都联系安装,也正是看到了价格实惠且又有“保安”作用。
    律师:监控自家空间是不违法的
    那么,是否真如吴女士所反映,张女士侵犯了她的隐私权?
    红河州律师协会副会长崔娥解释说,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个人领域进行支配的人格权。它的内容包括私人活动、个人信息以及个人领域的其他活动。
    “若张女士家的监控摄像头监控到了她们家以外的空间,有人不乐意被监控提出诉讼的话,那么张女士家安装监控摄像头的行为就是侵犯了别人的民事权。”崔娥说,被监控到的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但是如果没有人起诉的话,就不存在侵犯民事权了。
    “对于个人买卖、安装监控器的问题,目前法律并没有限制。”崔娥说,因此如市民安装监控器不以摄取他人隐私、侵犯他人权益为目的,而是为了保护个人财产,这是允许的。
    崔娥认为,只要监控范围是自己家的空间,如自己的房子以内的范围或是公共场合就不违法,只要监控不到别人的隐私就没问题。若摄像头的拍摄范围是针对其他住户的门、窗等地方,则该行为已由对公共场所的监控转化成对特定住户、特定人员的窥视,那就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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