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韩国艺人涉嫌偷拍和散播不雅视频及照片的事件在网络上引发了不小的风波,在个人隐私保护力度日益加强的当下,偷拍事件频频出现,这些摄录隐私的偷拍设备究竟从何而来?记者走访调查发现,这些禁止公开销售的窃照器材在网络上通过改头换面以打擦边球的方式仍在大肆销售。

  隐患 偷拍设备 网上公然销售

  近几天,记者走访了城东、城南的几家售卖电子产品的商场,并未找到公开销售偷拍设备的店铺。记者随机问了几个店铺,得到的回答均是,“现在没人敢卖这个东西。”其中一位店主表示,前些年,各式各样的针孔摄像设备摆在店铺橱窗里明码标价,甚至在街头也能见到有人公开叫卖,最近几年查得严,这些设备的销售都由明转暗了,如果记者有需要可以到网上看看。

  按照这位店主的指引,记者在某购物网站搜索发现,输入“偷拍设备”“针孔摄像机”等关键词后,得到了“反窃听、反偷拍反针孔摄像机探测仪”等信息,无法搜索到偷拍设备商品或其销售网店。然而当记者以“微型摄像机”“隐形摄像机”等作为关键词搜索时,立即出现包含“高清”“隐形”“迷你监控摄像头”等字样的商品。从图片可以看到,这些产品形式多样,有纽扣型的迷你设备,也有运动手表和汽车钥匙样式的,且有售出记录。

  记者查看了一款微型摄像设备,商家在产品介绍中称此款设备的“小”是其最主要特点,使用过程中无声无光,主要应用于家庭防护和防盗监护,售价在几十元到上千元不等。记者打开其他几个产品的页面,发现这些偷拍设备均被定义为家庭安全防护产品。记者找到一款体量较小的摄像设备,卖家称此款设备只有纽扣大小,可以缝制在领口或袖口,使用时不经意地摸一下领口或袖口便可拍照或摄像,也可以放置在固定的位置,定点拍摄,隐蔽性很高,像素也比一般的卡片式照相机要高。记者发现,网上销售的不少微型摄像设备宣传时还称可以直接连接手机观看直播,可以远程操控,同步录像录音,甚至还有一家店宣称他们的摄像头可以人体感应自动开机,在不接电的情况下待机时长能达到1年。

  建议

  加强监管 念念紧箍咒

  这些微型摄像设备可以轻易买到,采访中,很多市民表示对此很担心。“如果购买者只是当作玩具或娱乐,没有构成违法犯罪,问题不大。但如果购买者用于犯罪,后果就会很严重。”市民王女士说,对这种产品的销售应该采取实名制和备案制,加大监管力度才能杜绝安全隐患。

  公共场所安装偷拍监控设备导致的侵权事件频发,这是对个人隐私权的破坏。针对此类事件,市民陈先生认为,各个公共场所的管理部门应该负责排查和监管。如果发生隐私权泄露问题,管理部门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微型摄像设备之类的电子产品就像一把双刃剑,在给社会带来便利与安全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的私生活,尤其是偷拍器材的滥用给公民隐私权保护带来极大挑战,应尽早给此类设备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念念紧箍咒。”市民杨先生说。

  据悉,2014年5月1日起施行的《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的规定》中规定,对经公安机关认定的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设备行为,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对不构成犯罪的相关行为,责令其停止使用,处3万元以下罚款。

  业内人士建议,微型拍摄机虽然隐蔽性很强,但不是不能防范,大家在公共浴室内洗浴,就应注意附近的窗台或柜子上,有没有不该在浴室出现的如钢笔、打火机等物品,入住宾馆时,可检查墙面、天花板、吊灯、家具,甚至是纸巾盒和花瓶上是否有能反光的小镜头,多观察多留意,提高自身防范意识。

  律师

  使用不当 可能构成犯罪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小东表示,当前,电子科技迅速发展,公民从事各种活动的科技手段越来越先进,这需要对科技利用手段进行制度化管理,在享受科技便利的同时,也要有规范使用科技力量的手段,防止利用科技便利侵害他人权利。目前对微型拍摄机没有针对性的管理规定,如果只作为普通监控工具,用于合法的调查取证,就不违法。而使用微型偷拍设备,未经他人允许,偷拍居民隐私,侵犯到居民隐私权和肖像权,就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将偷拍的视频,尤其是色情视频散播于网络,则涉嫌传播淫秽信息罪,性质严重者,公安部门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图 记者龚伟芳 实习生何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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